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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21:37:12  浏览:808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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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意见

教离退厅[2012]1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推动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活动中心作为老同志开展学习和活动的主要场所,越来越成为老同志交流思想、沟通信息、联络感情的重要渠道,越来越成为老同志发挥作用、老有所为的重要平台,越来越成为加强老同志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活动中心在促进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干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老同志学习、活动缺少场地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变。但随着形势发展和离退休干部人数不断增多,活动中心面积不足、条件设施简陋陈旧、服务管理模式和理念相对滞后等情况仍有不同程度存在,不能满足老同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些情况和特点对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

  1.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改善条件、丰富内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确保安全为重点,以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六个老有”为目标,努力将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成为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家园。

  2.统筹规划、不断完善。要将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建设发展和功能布局的总体规划,科学安排,逐步推进。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功能,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避免低层次重复建设。

  3.因地制宜、方便适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学校,要把重点放在完善功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和发展特色上面;活动场所较小、基础设施较差的学校,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努力满足老同志日常学习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需要。

  4.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既要注重楼宇、场地、设备、安全等硬件建设,又要注重自然环境、人文环境配套建设,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活动特点,还要注重创新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安全,提升服务理念和管理水平。

  三、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

  1.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老同志的特点和实际,做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方便适用、安全可靠”。活动中心室内建筑面积总体上应达到满足老同志支部学习和日常活动的需要。室外活动场地作为活动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统筹安排、加强建设。学校其他活动场地也应面向老同志开放,做到资源共享。要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和先进设施,使老同志充分享受现代技术成果,跟上时代前进步伐。

  2.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项目责任制,积极推进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努力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管理。要加强民主管理、特色管理,强化老同志和老年社团组织在各活动项目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引导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努力加强活动内容建设。要根据老同志队伍的实际状况进行科学规划,打造品牌项目、特色项目和优势项目。要加强活动平台建设,协助老同志组建各种兴趣小组,支持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要充分发挥高校老同志的自身优势,加强以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为依托的老年大学建设,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努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老年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

  4.切实加强服务管理队伍建设。要确定专人负责活动中心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组织开展活动学习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热爱离退休干部工作、熟悉老同志活动特点、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管理经验的工作队伍。

  四、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

  1.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工作。学校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定期深入活动中心,了解沟通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要把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职能部门工作汇报,研究制订活动中心建设长远规划和具体计划,确保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2.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基建、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应负责做好规划立项、基本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应负责做好人员编制和年度考核工作,后勤部门应负责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离退休工作部门要全面做好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共同确保活动中心建设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将及时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内涵、完善机制、创新载体。要以示范性活动中心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高校活动中心建设不断取得实效,带动促进直属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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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司法部


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1999年6月9日 司法部司发通(1999)059号)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投诉制度,切实加强社会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提高公证质
量,维护公证机构的声誉和公证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
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诉人是指就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范围提出投诉的任何人。被投诉人
是指投诉人投诉的公证处、公证人员。
第三条 受诉机关是指所在公证处、直接主管被投诉人的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上
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协会。
第四条 受诉机关接受投诉案件后,应当认真调查研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投诉范围包括:
(一)刁难当事人,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无故推诿,应当受理的公证事项而不予受理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权利,贪污、索贿、受贿的;
(四)故意出具虚假公证书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错证,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
到侵害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当事人隐私的;
(六)未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或巧立名目滥收公证费的;
(七)其他侵害或妨碍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行为。
第六条 投诉人提出投诉,应以信函、电话或来访的方式进行,并据实署名,
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 投诉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并附上相
应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 受诉机关应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设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工作,并认
真做好接待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住址或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
受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谈
话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签名。
第九条 受诉机关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接到或收到投诉的
次日起60日内对投诉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信函方式答复投诉人。
如因投诉事项复杂,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延长答
复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受诉机关对于上级机关委托调查的投诉事项,应在1个月内上报调查结果和处
理意见。一时无法查清的,应在规定限期内报告调查进展情况。
第十条 受诉机关处理投诉案件时,必须听取被投诉人的申辩。
第十一条 受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7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省上下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把我省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旅游大省,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旅发大会),并从2007年起实行申办制。申办评审试行办法如下:
一、举办旅发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大省、大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旅游精品战略,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强力推进体制、机制和思路创新,动员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动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率先加快发展,带动提升贵州旅游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全省旅游业实现大突破、大跨越、大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提供重要产业支撑。
(二)主要目的。召开一次旅发大会,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效能提前五年,对旅游产业发展提前五年,对环境建设提前五年。针对全省旅游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制定出台一组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和新闻宣传等各类优势资源,大力支持和帮助大会举办地加快发展,大幅度提升举办地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旅游业的自我发展能力、综合竞争力,使举办地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实施一系列务实举措,使旅发大会成为促进全省各地旅游创新和开展合作竞争的重要平台,成为国内外旅游投资商了解贵州旅游发展商机、发现贵州旅游发展亮点、投资开发贵州旅游的重要窗口,成为有效整合全省优势资源、推动贵州旅游业不断取得新突破的持久动力源。
二、申办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申办范围、评审标准、申办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对申办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申办结果公正、科学、真实。
三、申办范围和申办单位
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地区、铜仁地区,以政府(行署)名义申办。
四、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申办地承诺(15分)。主要包括:申办地党委、政府对申办旅发大会的具体承诺情况;申办工作机构的组建和经费落实情况;制定通过承办旅发大会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方案情况等。
(二)旅游发展成效(40分)。主要包括: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制定实施规划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情况;政府对旅游的投入及招商引资情况;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及完善情况;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及旅游资源保护情况;旅游宣传及营销效果;近三年旅游业发展情况(包括规模、收入、增长速度、市场开发等)。
(三)改革创新能力(30分)。主要包括:旅游业发展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情况;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优秀旅游城市和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情况;旅游业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旅游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及对三产的拉动情况;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情况。
(四)综合接待能力(15分)。主要包括:旅发大会的会场、住宿、饮食条件的准备情况;旅发大会会场的周边环境及可进入性;接待方案和活动计划制定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申办评审组织。
为了加强对申办评审工作的领导,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申办评审工作作为省旅游产业发展振兴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旅振委)的重要工作内容,由省旅振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审机构为省旅振委及其组建的省旅发大会申办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以省旅振委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基础适当调整补充组成。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对申办评审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把申办旅发大会作为整合推介本地优势资源、争取各方支持、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次难得机会;要成立相应的申办工作班子,由政府(行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确保申办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办评审程序。
1组织申办。由申办旅发大会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参照评审内容组织拟写申办报告,并于每年5月底前报省旅振委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申办2007年旅发大会的时间为2006年8月5日至15日,评审期为8月16日至31日,请各地务必在8月10日前将申办报告报省旅振委办公室。
2专家评估。由省旅振委办公室组织申办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办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由申办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对申办地进行评审,确定2—3个备选名单报省旅振委。
3审定公布。由省旅振委召开成员单位及专家会议,听取备选申办地政府申办陈述,确定申办地建议名单报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公布,并在当年旅发大会上举行交接仪式。
六、支持旅发大会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每年制定一个支持旅发大会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每年旅发大会承办地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承办地政府(行署)要按照规划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及时向省旅振委提出本地区旅游业加快发展需要省支持的项目、资金和政策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旅游局等旅振委成员单位认真审核后,提出支持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报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后行文组织实施。
(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承办地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要在旅游景区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旅游扶贫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招商引资、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对承办地给予重点倾斜。
(三)为确保省委、省人民政府支持承办地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有关工作事项和相关工作责任纳入督查程序,由省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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